地稅征收的垃圾處置費如何做會計核算呢?
答:地稅涉及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力基金、印花稅個人所得稅等。
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過程中,取得可抵扣進項稅額主要分為兩類,設備購置進項稅額(17%)及建筑業增值稅進項稅額(11%)。這部分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大,如果留作抵扣,預計運營后5年內不需繳納增值稅,在此期間為公司辦理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預留了充足時間。
當然,如果選擇不進行抵扣,將全部進項稅額一并計入基建成本,運營后增值稅即征即退,但附加稅(地稅局征收)要據實繳納,因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增加,從而降低企業所得稅。哪種籌劃對公司有利,需要按照情況做具體數據分析,單從節約稅收方面,選擇不抵扣進項稅額,增加基建成本,最終節約的所得稅額較高,但回收年限較長。

因此,對于地稅征收的垃圾處置費,可以這樣考慮:
借:管理費用——生活垃圾處理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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