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不足1元不用交稅了該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
)規定:為了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和納稅人負擔,現將1元以下應納稅額和滯納金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繳稅憑證上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稅額和滯納金為零。
因此,對于附加稅不足1元,是不用交稅的。
其對應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貸:應繳稅費---應交城建稅
借:應繳稅費---應交城建稅
貸:主營業務收入---補貼收入
營業外收入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內容:⑴固定資產盤盈⑵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⑶非貨幣性交易收益⑷出售無形資產收益⑸罰款凈收入⑹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賬款⑺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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