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退租時損壞賠償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也就是說,如果租賃合同沒有特別約定,而租賃物的損壞主要責任不在承租人時,則修繕責任應由出租人承擔;承租人有著主要過失的,由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對于房屋退租時損壞賠償款,則是這樣的:
借:營業外支出—賠償費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收款—X房東(租房押金)

如: 一個月房租1100元
借:管理費用 -11 00
貸:庫存現金 -1100
房東退回押金3000元
借:庫存現金 3000
貸:其他應收款——押金3000
房屋退租時損壞賠償,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入賬方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想要了解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不要錯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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