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如何寫會計分錄?

2018-09-18 09: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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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的情形,這個時候財務人士怎么處理做分錄呢?對此,本篇文章從三個步驟分析這一問題,其中包括根據繳納的稅金做提取分錄,具體的“借”與“貸”怎么表示,歡迎您參考如下的內容。

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根據實施辦法第2條的規定:“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因此,對于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其會計分錄可以這樣考慮: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然后,轉個人

借:生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如何寫會計分錄?

根據繳納的稅金做提取分錄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或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營業稅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地方教育費附加

掛靠單位開票收款后轉個人,您覺得上述小編整理的分錄是否清楚了呢?如果您想練習更多,或者是深入學習,可以訂購我們的課程,會計學堂有專門的課時講解這一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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