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獨立核算分紅的賬務處理及相關政策依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
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
分支機構一般都是非獨立核算,尤其是在辦理分支機構的稅務登記時,一般都寫非獨立核算,否則就需要設置企業所得稅稅種,按照法人企業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

計提上撥利潤:
DR: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CR:其他應付款——上撥利潤
劃撥利潤:
DR:其他應付款——上交利潤
CR:銀行存款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