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跨月發票作廢該如何處理合適呢附政策依據
答:首先,對于普票或專票開錯了的處理方法,主要是以下兩種:
1、當月開錯的發票,未經抄報,可以直接作廢:發票管理-發票作廢-選中需要作廢的發票-點作廢。
2、跨月開錯的普票,進入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輸入發票號碼、發票代碼后核實信息無誤后打印。其具體的流程參考如下:
1、發票管理——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填寫信息后打印
2、進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界面選中開具的紅字發票信息表點擊上傳

3、上傳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編號
4、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選擇“直接開具”,將信息表編號直接輸入后點“確定”,核實信息無誤后方可打印。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統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跨月的發票不能作廢,只能開具紅字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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