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及相關審查方法
答: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主要內容包括:
(一)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二)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三)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四)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五)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至于其他應收款的審查,主要是以下幾點內容:
(一)運用審閱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全面審閱“其他應收款“明細賬)
(二)運用調查方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向對方單位調查)
(三)審查其他應收款內部控制制度
(四)運用核對法檢查其他應收款(在審閱明細賬的基礎上,再核對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
其他應收款的內容,小編就給您介紹到了這里。如果您還有更多的學習,會計學堂將會持續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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