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否可以免稅開具發票呢?
答: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工商戶及臨時稅務登記中的個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按月申報的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或者按季申報的不超過9萬元(含9萬),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因此,小編認為,個體工商戶,可以免稅開具發票。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5條規定,稅收征管法第34條完稅憑證是指各種完稅證,繳款書,印花稅票,扣(收)稅憑證,以及其他完稅證明。
未經稅務機關指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印制完稅憑證,完稅憑證不得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
個人要開發票或想納個人所得稅,憑協議或合同及開票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等去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稅金后,也可以立即各種完稅證,作為完稅證明使用。
個體工商戶是可以免稅開具發票,這點您確認了。更多關于開具發票的知識點,盡在會計學堂,歡迎您的多加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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