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當廢品銷售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根據《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11]17號)第二十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小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壽命超過1年的有形資產。小企業的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設備、器具、工具等。
從上可以看出,無論在增值稅的規定上還是在會計準則上,對固定資產的定義都強調了屬于有形資產的概念;增值稅上對固定資產的定義中不包括不動產部分,財務規定上包括不動產部分。
因此,如果是固定資產當廢品銷售,則會計處理如下:
1、處理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2、收到銷售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3、結轉:
借:營業外支出
貸:營業外收入
固定資產當廢品銷售的會計處理,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您現在明白了沒有?獲取更多會計干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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