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申報方法指南及注意事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第八條,“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適用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消費稅免稅申報時,不再報送《免稅出口貨物勞務明細表》及其電子數據。”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或委托出口貨物后,須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完成增值稅納稅申報后到國稅局對應窗口辦理增值稅免稅申報,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
3、《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免稅申報表》。

同時,會計學堂提醒您,在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需要注意以下幾點事項:
1、出口企業辦理免稅無需再到各征收分局辦理優惠備案。
2、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無需再申報明細,只需按規定進行增值稅日常申報。
小規模納稅人出口免稅申報的方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了解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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