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稅收返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減免及返還的流轉稅并入企業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74號)規定,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項目以外,都應并入企業利潤,照章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并入企業當年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先征稅后返還和先征后退的,應并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企業利潤征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80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實際收到具有專門用途的先征后返所得稅稅款,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應計入取得當期的利潤總額,暫不計入取得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對企業收到的減免或返還的稅款,除指定用途的稅款外,均應計入收入總額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得稅稅收返還需要繳納增值稅嗎?上文小編介紹了返還的稅是需要并入利潤征收所得稅的,除了專用用途的不需要之外,其他的都是需要的,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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