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金利息收入計入什么會計科目核算做分錄?
答: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
保險保障基金應該界定為所有者權益,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時,將其作為利潤分配處理。在“盈余公積”科目下設置“盈余公積——保險保障基金”明細科目,并在“利潤分配”科目下設置“利潤分配——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明細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提取的保險保障基金。
至于保障基金利息收入的會計核算,詳情如下:

(1)保險保障基金專戶存儲實現的利息,根據銀行的計息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盈余公積——保險保障基金”科目;
(2)用保險保障基金購買政府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貸記“盈余公積——保險保障基金”科目;
(3)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合計,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債券本金部分,貸記“長期債券投資——面值”科目,
按已計末收利息部分,貸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或“應收利息”科目,
按末計利息部分,貸記“盈余公積——保險保障基金”科目。
保障基金利息收入的會計核算,上述小編整理的是比較詳細的。當然,如果您想練習該方面的習題,歡迎您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了解更多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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