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人員工資可以計入研發費用申報加計扣除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70號)的規定,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的下列費用支出,可納入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究開發費用范圍:
(一)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
(三)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
(四)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
(五)研發成果的鑒定費用。

因此,如果技術人員未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相關工資費用不得計入研發費用申報加計扣除。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或資本化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如果技術人員未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相關工資費用不得計入研發費用申報加計扣除的。相信您現在應該明白了這一點。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歡迎您持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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