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后其他流動資產該如何做會計核算?
答:資產負債表上的其他流動資產,是指除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流動資產以外的流動資產。
一般企業“待處理流動資產凈損益”科目未處理轉帳,報表時掛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中。
審計后其他流動資產,則會計核算如下:
如果是盤虧的固定資產,還要涉及累計折舊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固定資產損益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審批后:
借:營業外支出/管理費用/其他應收款等相關科目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待處理固定資產損益
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指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因此對待處理財產損溢的檢查不容忽視。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流動資產屬會計術語,流動資產指流動性較強的資產,一般可在不超過一年期內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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