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士必知進項稅轉出的會計憑證解析
答:進項轉出是指企業已作進項抵扣但后來轉做他用而稅法不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四點:
1、將不能抵扣的部分計入抵扣金額內;
2、改變用途,原來可以抵扣變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攤計算、劃分可以抵扣與不能抵扣的部分;
4、發生財產的非正常損失。
至于其會計憑證,則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案例學習一下:

【案例分析】
某企業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2016年5月1日購進洗滌劑準備用于銷售,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增值稅額1萬元,當月認證抵扣。2016年7月,該納稅人將所購進的該批次洗滌劑全部用于職工食堂。
納稅人將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的,應于發生的當月將已抵扣的1萬元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項稅轉出的會計憑證該怎么寫合適,當然不僅上述小編帶啦的這種情形,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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