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賬款借方數企業清算時如何做賬處理?
答:“應收賬款”借方余額長期掛賬有三種可能,一是,可能變相利潤分配,二是,可能是現金或承兌匯票收進不入賬放到私人口袋,三是,可能是客戶有其他原因有意拖欠。
應收款余額在貸方,一是,“預收賬款”或是“定金”,二是,抽心賬款收到后不開票。這種都是自己責任,(如果長期掛賬,超過兩年者,最好自行賬務處理,用普通票開,申報銷售交稅,免得被稅務所查出要罰稅款)。
假如是07年12月份產品已發出,款大部分到賬,還有小部分未到賬,發票是在08年1月份開的票,那在07年12月份應先做一筆會計分錄借“發出商品”,貸“庫存商品”,在08年1月份開票時,再把這份“發出商品”用紅字沖掉。

因此,應付賬款借方數企業清算時,可以這樣做賬:
1、經認真查核,應收賬款確系無法收回。
借:清算損益
貸:應收賬款
2、將上述清算凈損益轉入未分配利潤賬戶。
借:清算損益 (紅字)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紅字)
應付賬款借方數企業清算時的做賬,您現在會做了嗎?更多會計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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