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差額稅率發票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按照現行政策規定適用差額征稅辦法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全額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財政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打印“差額征稅”字樣,發票開具不應與其他應稅行為混開。
如果是營改增后差額稅率發票,則可以這樣做賬:
1、確認收入時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營改增后差額稅率發票的做賬,您現在清楚了沒有?如果您想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您多加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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