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河道管理費如何做會計分錄及相關依據政策

2018-08-27 10: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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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河道管理費應該怎么寫其會計分錄呢,“借”與“貸”怎么表示是合適的呢?對此,本篇文章從計提時與繳納時這兩種情況探討這一問題,同時還有河道管理費的相關依據,詳情的規定說明歡迎您參考如下的內容。

計提河道管理費如何做會計分錄及相關依據政策

答:河道管理費就是河道工程修建、維護及管理產生的費用。

同時,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規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項目見附件),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

附件規定:“一、取消或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35項):

(二)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23項) 水利部門8.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計提河道管理費如何做會計分錄及相關依據政策

當然,如果需要計提河道管理費,則這樣做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貸:應交稅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2、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計提河道管理費的分錄,您現在知道該怎么寫了嗎?了解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的文章更新,不要錯過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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