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服務收入如何做稅務處理呢?
答:首先,向境外提供符合條件的的技術服務費,是免稅的。
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
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52號 第四條
納稅人提供本辦法第二條所列跨境服務,必須與服務接受方簽訂跨境服務書面合同。否則,不予免征增值稅。

至于境外服務收入的稅務處理,可以這樣做:
借: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若之前有掛往來的)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境外服務收入的稅務處理,您現在清楚了沒有?同時如果您還有不同的觀點,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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