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計提工資但沒發放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和稅法的規定,收入需要支出相配比。工資支出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自然需要與當期的經營活動及收入相對應。所以一般企業都需要在每個月末前計提本月應當負擔的工資,從而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當月計提的工資,一般下月發放,當然也可以就在當月發放。
因此,如果是每月計提工資但沒發放的情況,可以這樣做:
1、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繳納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管理費用-公積金(單位)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3、繳納個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每月計提工資但沒發放,上述的會計處理當然不僅這一種方法,了解更多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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