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確切合同價款是否需要交印花稅呢?
答:首先,會計學堂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沒有確切合同價款仍是需要交印花稅的。
根據財政部關于發布《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通知(財稅字〔1988〕第255號)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各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0〕第994號)第二條的規定:“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其相關的核定辦法如下:
(購進+收入)×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按稅法的有關規定,對于同一應稅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各自就所執一份憑證履行納稅義務。所以,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都應依法納稅。
沒有確切合同價款是需要交印花稅的,這點您也應該清楚了。更多稅務知識,小編將會繼續給您更新的,歡迎您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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