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額已經抵扣紅沖發票如何做分錄?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認證相符或在增值稅查詢平臺進行勾選確認后,其增值稅額方能作為進項稅額在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后發生退貨或折讓等,需要由購貨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負數發票開具證明單”,送銷貨方開具負數發票。并根據負數發票開具證明單,做進項轉出處理。

因此,對于稅額已經抵扣紅沖發票,可以這樣處理:
借:原材料(或其他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負數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藍字
應付賬款—XX單位色 負數
值得一提的是,認證相符或進行勾選確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人應在認證相符或勾選確認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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