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行存款的利息如何做分錄?
答:《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構成權益性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如果只是每個季度的活期利息,可直接計入財務費用-存款利息收入的借方紅字,同時增加銀行存款的借方藍字。
手工賬:
借:銀行存款 利息金額
貸:財務費用 利息金額

電腦賬:
借:銀行存款 利息金額
借:財務費用 負的利息金額(注意仍然是借方)
結轉本年利潤就是正常做的啊,
借:財務費用
貸:本年利潤
收銀行存款的利息,上述分錄您覺得怎么樣?歡迎您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您提出問題有不同的觀點才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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