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有留抵增值稅如何結轉做會計分錄?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期末留抵稅額是在該時點按照規定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不足以抵扣,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的稅額,其本質是增值稅進項稅額。因此,留抵稅額退還的實質就是退還進項稅額。
由此,在后期會導致進項稅額減少下,缺乏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產生應納稅額。但需要注意,如果從先進先抵的角度去理解,那么最先繳納的退還稅額等額部分,實質就是對退還稅額的進項稅額返還部分。比如,留抵稅額退還100元,后期繳納100元,這個繳納的100元,本質上就是退還100元的歸返。
因此,在留抵稅額退還之后,后期又全部返還的情形下,納稅人得到了資金流的利益,但沒有得到增值稅的實質性減少,是一種資金的暫時性差異。
因此,對于本月有留抵增值稅結轉,則這樣做分錄:
1.減免稅額確認抵扣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稅額(減免稅額)

2.結轉應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結轉完畢后,應交增值稅費-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余額為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為下月應交增值稅額。
本月有留抵增值稅如何結轉,上述兩個步驟您是否贊同?做會計實操類的內容,需要多多練習,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