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銷上月估價入賬材料如何寫會計分錄?
答: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購入存貨,月底時,若發票未到,應分別存貨科目,抄列清單,暫估入賬,借記“庫存商品”、“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記錄,予以沖回。
因此,對于沖銷上月估價入賬材料,其具體的操作流程如下:
1、將暫估入庫按原分錄紅字沖銷
2、根據取回發票金額重新入賬
3、如果這批材料沒有出庫也就是沒有結轉為成本,只做第1、2步就可以了。

其對應的會計錄如下:
上月暫估: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
然后沖銷: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 (紅字)
沖銷上月估價入賬材料,其會計分錄的寫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會計干貨,會計知識,歡迎您支持會計學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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