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損合同計提減值的政策依據及相關會計分錄
答:《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中涉及預計損失的是其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合同總收入的,應當將預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建造合同預計損失,實質上是施工企業的存貨跌價準備,因為施工企業正在建造的資產,類似于工業企業的在產品,性質上屬于施工企業的存貨,期末應當按照存貨準則中關于期末計提減值準備的要求,對其進行減值測試。
1、有標的部分,合同為虧損合同,確認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存貨跌價準備

2、無標的部分,合同為虧損合同,確認預計負債: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計負債
在產品生產出來后,將預計負債沖減成本:
借:預計負債
貸:庫存商品
虧損合同計提減值的政策依據您清楚了,關于其會計分錄,假如你還要什么疑問的地方,不妨問一下會計學堂的老師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