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存款應該計入哪一會計科目核算?
答:結構性存款也可稱為收益增值產品,是運用利率、匯率產品與傳統的存款業務相結合的一種創新存款。
從產品的內嵌結構來看,結構性存款的收益來源于商業銀行司庫或資債對客戶資金的綜合運用,業務收益等同于“內轉價格減去支付給客戶的利息”,在本質上與普通的定期存款沒有區別。
結構性存款首先是非常好的保本理財替代品,在不提前支取的前提下,能夠保證客戶的最低收益,展望較高收益。同時,結構性存款的保本特性,使得其在發行銀行屬于等同于保本理財或定期存單的合格金融質押品,是優質的押品種類。
因此,對于結構性存款,其會計分錄如下:
1、辦理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
貸:銀行存款

2、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
會計學堂提醒您:
1、結構性存款的本質是“存款+期權”,核心還是存款。結構性存款在利率市場化和資管新規落地的環境下可以解決商業銀行表內+表外兩大痛點。
2、與理財相比:貨幣派生能力弱。理財由于“資產池”和“資金池”模式,有所約束少,存款派生能力強;結構性存款受準備金率、流動性管理和貸款額度等多重管制,貨幣派生能力是比較弱的。
結構性存款的會計核算,您贊同上述小編的做法嗎?您在學習會計中有什么好的方法或是心得,都可以在會計學堂的學員群里一起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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