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之承兌匯票過期了該如何處理?
答:銀行承兌匯票打付款日期自票據到期日起最長不得超過10日,銀行承兌匯票的權益時效為自到期日起二年。
因此,如果是初級會計之承兌匯票過期了,其具體的處理方法如下:
1、到填相關銀行寫托收憑證,必須將付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填寫完整,地址要書寫清楚,具體可咨詢銀行專業人員。
2、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最后的一個背書框里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并在背書框寫上“委托收款”,而在被背書人上填寫自己公司的開戶行;
3、寫一份情況說明。具體情況說明的內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咨詢銀行的專業人員書寫。

準備好以上資料即可到柜臺進行請求解付。在沒有其他特殊情況下,銀行都會付款的;
當然,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不獲付款的,持票人自被回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內可向前一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值得一提的是,銀行承兌過期了,就作廢了這是不對的,過了提示付款期限并不意味著不能提示付款,只需持票人開具證明,闡明本人未按期提示付款的緣由,開票人也是能讓支付此筆款項的。
承兌匯票過期了,相信您現在應該知道怎么處理了。更多會計知識,了解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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