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廠房計提折舊怎么做會計分錄?
答: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第五十八條規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
因此,對于固定資產廠房計提折舊,則會計分錄可以這樣:
1、廠房分錄:
借:在建工程--xxxx
貸:應付帳款或者銀行存款
借:固定資產-廠房及建筑物
貸:在建工程--xxxx

2、計提折舊:
借:制造費用-折舊費
借:管理費用-折舊費
貸:累計折舊
值得一提的是,固定資產價值的減少同時引起費用的增加,所以,從理論上講,計提折舊時,應該根據使用該固定資產的受益對象計入折舊費用,采用誰受益誰負擔原則。
固定資產廠房計提折舊,其會計分錄的具體做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了解更多會計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歡迎您的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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