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的計算與賬務處理分析
答: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其相關的計算公式可以這樣表示:
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實際)應退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額=出口產品離岸價×國家規定的該產品出口退稅率。
而“當期(實際)應退稅額”應該怎樣確定呢?它取決于當期期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的借方余額與計算出的“當期免抵退稅額”的金額的比較,“誰小取誰”。

1、月末根據《免抵退稅匯總申報表》中計算出的“免抵稅額”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2、收到出口退稅款時,做如下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出口退稅
企業出口產品按規定退稅的,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企業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的計算,小編只是介紹了其公式,當然實際操作也不難。主要是其賬務處理,如果您想獲取更多關于此的會計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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