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回收處置怎么做稅務處理?
答:首先,處置固定資產和廢舊物資只能開普通發票。發票內容寫:出售報廢舊機器。固定資產清理沒有差額,也就沒有營業外收入。如果清理后沒有差額,即沒有清理凈收益,也就沒有營業外收入。
財稅[2001]78號《財稅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規定:
自2001年5月1日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
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對于廢舊物資回收處置,則稅務處理如下:
1、收購單位的會計處理,外購時,
借:庫存商品
貸:庫存現金
2、銷售的時候,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收購價)
貸:庫存商品
廢舊物資回收處置,其稅務處理您現在是否清楚了呢?會計學堂每天都會給您更新相關的會計干貨,如果您想學習會計知識,可以每天花點時間來閱讀我們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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