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的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及會計處理分析
答:外購的固定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企業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如果需要安裝應先通過“在建工程”核算,然后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轉入“固定資產”科目。

【案例分析】
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本月購進生產設備價款為1
000萬元,增值稅為170萬元;同時取得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運輸費用10萬元,按其運輸費與增值稅稅率11%計算的進項稅額1.1萬元。
借: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 (1 000+10)1 0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1.1)171.1
貸:銀行存款 1 181.1
外購的固定資產的計稅基礎您清楚了,主要在于其會計處理,如果您有不明白的地方,需要將本文的案例多閱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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