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后補發工資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是這樣的,次月15日前就上一個自然月實際取得的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嚴格意義講,稅收是實際發生制度,不存在補發工資問題。你補發的當月,把所有收入合并交稅就可以了。
而如果是你取得了收入,而次月征期內未按期申報和繳納稅款,那么就只能到稅務局找管理員進行補稅。此時不僅要補交稅款,還有滯納金。
上月工資,你在這個月發的,那么按規定就要記在這個月計算個稅,所以上個月沒有發工資,這個月補發上個月,是需要按兩個月合并數計算繳納稅的。
另外,如果上個月工資已經向地稅局申報了個稅(不到起征點也要報,但不扣稅),那么這個月申報時不要加上上個月的,就可以了,這樣就不用合并計算了。

補提分錄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各部門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各部門
貸:庫存現金 或 銀行存款
稅后補發工資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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