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別人幫忙代收的款項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對于收到別人幫忙代收的款項,應該這樣處理: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它應付款-代收款
在實際支付該款項時,
借:其它應收款-代墊款
(或者設置一個其它的明細科目)
借: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暫付款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
4.備用金(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撥出的備用金);
5.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6.預付賬款轉入;
7.購買股票后應收的包括在股票價格中的已宣告發放的股利;
8.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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