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優惠券后的商品可以開具發票嗎?
答:優惠券屬于“多用途卡”,稅總貨便函〔2017〕127號: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與支付機構簽署合作協議的特約商戶購買貨物或服務,特約商戶應按照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而且,由于購買優惠券時已經開過票據,再開等于重復開具,有虛開的嫌疑。所以優惠券不開發票是對的。

按照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不管顧客是否使用贈券、代金券、優惠券等方式付款,店家都應按照實際消費金額全額開具發票。
綜上所述,使用優惠券后的商品是不可以開具發票的。
使用優惠券后的商品是不可以開具發票的,因為購買優惠券時已經開過票據了。您在學習會計中有不明白的滴,或是有什么好的方法,歡迎您在會計學堂的群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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