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消費稅稅目稅率及征收范圍包括哪些?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2018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是以下五類:
第一類: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類: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化妝品等;
第三類: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小轎車、摩托車等;
第四類: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類: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護膚護發品等。
其現行消費稅稅目,如下:
1、煙
2、酒
3、高檔化妝品
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小汽車
8、摩托車

9、高爾夫球及球具
10、高檔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實木地板
14、電池
15、涂料
值得一提的是,消費稅共設置了11個稅目,在其中的3個稅目下又設置了13個子目,列舉了25個征稅項目。實行比例稅率的有21個,實行定額稅率的有4個。共有13個檔次的稅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香煙國家稅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稅政策作了重大調整,甲類香煙的消費稅從價稅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另外,卷煙批發環節還加征了一道從價稅,稅率為5%,新政策從2009年5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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