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發票丟失如何處理與入賬解答

2018-07-26 10: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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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失”的情況,不少會計人士如果稍微保管不當就會發生此類情況。那么,這個時候應該怎么處理呢?對此,本篇文章從兩個方面講述客戶發票丟失的處理辦法,還有其對應的入賬,詳情內容參考如下。

客戶發票丟失如何處理與入賬解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

同時,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而如果是客戶發票丟失的情況,則可以這樣處理:

客戶發票丟失如何處理與入賬解答

1、普通發票弄丟。

復印存根聯并蓋章給客戶入賬。財務人員應該設置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簽。

2、增值稅票弄丟。

把存根聯復印,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并出具未抵扣稅證明,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后,開具紅字發票沖原開發票,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文件第28條第2款的規定: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客戶發票丟失了,現在您會解決這一問題了嗎?您在學習會計中遇到的問題或是怎么解決的,歡迎您在會計學堂的學員群里積極發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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