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因優惠政策享受的稅金如何做賬務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的規定: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因此,對于增值稅因優惠政策享受的稅金,可以這樣做賬:
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

結轉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如果本月就這一筆增值稅,免交
借:應交稅費
貸:營業外收入
增值稅因優惠政策享受的稅金的做賬,您現在清楚了沒有?會計學堂提醒您,,8月1號之后所有版本的大額優惠券取消,趁著最后幾天,趕緊來訂購我們的課程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