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低值易耗品如何攤銷做會計分錄?
答:低值易耗品發放后,實物管理部門應編制低值易耗品發放表(或低值易耗品出庫單、領用清單等類似單證),表中應注明歸屬險種、渠道,并經實物發放人員和領用人簽字確認。履行簽字手續后的發放表或類似單證應于當月提供給財務共享服務中心,財務人員根據表內所列金額、險種、渠道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性攤銷的賬務處理。
因此,對于購買低值易耗品,可以這樣攤銷做會計分錄:
一、購入時:
統一先在低值易耗品進行歸集,會計分錄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
貸:銀行存款

二、領用時:
根據不同的用途,進行合理的分類
1、生產或項目領用使用,則
借:生產成本-**
貸:低值易耗品
2、管理部門或銷售部門使用
借:管理(銷售)費用---------***費(具體費用明細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確定,如辦公用,則是辦公費,招待使用則是業務招待費,修理使用則進入修理費用,具體根據用途確定)
貸:低值易耗品
三、期末結存
期末結存金額,為已購入但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金額。
購買低值易耗品的攤銷做會計分錄,相信您現在應該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更多會計干貨,請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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