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不動產租賃稅率為多少及相關政策規定
答: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首先應區分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還應區分經營用房還是住房。
因此,對于營改增后不動產租賃稅率,會計學堂給您整理如下:
1、自然人出租住房
自然人出租住房,適用增值稅的征收率為5%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2、自然人出租非住房
自然人出租非住房,適用增值稅的征收率為5%計算應納稅額。

3、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1)小規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2)納稅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3)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5%)×5%。
4、一般納稅人出租營改增后不動產
(1)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應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11%的增值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2)應預繳稅款=含稅銷售額÷(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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