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合同印花稅如何做申報處理?
答: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相關規定,賬務處理如下:
計提印花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交印花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帳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025號“記載資金的帳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
而如果是增資合同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記載資金的帳簿按總額貼花后,以后年度資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所以,增加的注冊資本均應按萬分之五貼花。
不僅是增資合同印花稅的申報處理,還有其印花稅的賬務處理。中午會計考試課程正在火熱訂購中,歡迎您的訂購。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