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外地開票交稅金申報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答:會計學堂了解到,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的納稅人,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八條的規定,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因此,在外地開發票的,要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國稅系統才會有預繳款。否則,就會重復繳納企業所得稅。
會計學堂提醒您: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政策,有的地區如果異地施工按要求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所得稅申報時允許扣除。如果沒有辦理的,申報時不允許扣除。

建筑企業跨縣、市、區承接建筑工程,在營改增后應按以下要求開具增值稅發票:
(一)一般納稅人應自行向建筑服務購買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二)符合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建筑服務購買方不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應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建筑服務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可按規定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
(三)不符合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條件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按規定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改增后外地開票交稅金申報的相關問題,相信您現在都有一定的了解了。7月20日最后一天返場!暑價狂歡!現在抓緊機會趕緊訂購會計學堂的課程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