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社保先收款后付社保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代扣社保的問題,在實際工作中,社保的繳納是當月繳當月的,一般是在月初就要把當月的社保給繳了。
企業通常的做法是把替員工代繳的社保部分,掛“其他應收款—代墊員工社保”,在發工資的時候(工資一般是跨月發放,當月工資下個月發放),從工資里扣除,走貸方“其他應收款—代墊員工社保”。
因此,對于代墊社保先收款后付社保,其會計分錄如下:
1、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醫保、住房個人承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或現金)

2、結轉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3、繳納社保、醫保、住房等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公司出的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出的部分)
貸:銀行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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