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報廢進項轉出如何做會計分錄及相關政策
答:首先,關于存貨的以下規定:
(一)單項或批量金額較小(占企業同類存貨10%以下、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增加虧損10%以下、或10萬元以下。下同)的存貨,由企業內部有關技術部門出具技術鑒定證明;
(二)單項或批量金額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較大存貨,應取得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報告或者具有法定資質中介機構出具的經濟鑒定證明。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第二十一條: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因此,對于存貨報廢進項轉出,其會計分錄做法如下:
1、發生報廢時,應調減有關存貨的賬面價值,查明原因,按管理權限報有關部門審核,等待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報廢存貨的賬面價值)
貸:有關存貨科目(原材料、周轉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等)(報廢存貨的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如果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的,還要轉出其計提的累計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

2、經批準后進行處理
借:原材料(殘料入庫)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公司或責任人的賠償)
管理費用(扣除殘料及賠償后的凈損失,屬經營損失的部分)
營業外支出(屬于非常損失的凈損失,如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存貨報廢進項轉出的會計分錄,您現在知道了具體的做法沒?如果您覺得本文還不錯的話,可以分享給您身邊學習會計的小伙伴,歡迎它加入會計學堂的隊伍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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