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業增值稅加計扣除項稅額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根據最新稅法規定: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準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即按13%抵扣進項稅。
購入時按票面的金額和稅額外處理:
借:原材料—X原木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領用時:
借:生產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農產品加計扣除)[加計扣除2%部分]
貸:原材料—X原木

值得一提的是,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學技術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包括以下行業: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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