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增值稅普票可以作廢嗎

2020-02-25 11:11 來源:網友分享
4448
增值稅問題大家應該在我們網站已經了解了很多相關內容了,最近有小伙伴在咨詢,個人增值稅普票可以作廢嗎?開了一張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小心作廢了,可是顧客要去報銷,說他可以報銷的,可是對我們這邊有什么影響嗎?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個人增值稅普票可以作廢嗎

不需要到稅局申請;

1、如果是當月作廢,在開票機系統,找到開錯的發票,直接作廢就可以了。作廢之后,收齊所有的發票聯重新放入打印機打印,目地是使發票原件上印有作廢兩個字。

2、核銷發票時,應把正數廢票明細表和其他發票資料一齊打印,連同作廢發票原件一起拿到國稅局核銷。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作廢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紙質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法律效力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且企業可以自行多次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因此,目前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可以作廢,但是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個人增值稅普票可以作廢嗎

相關問答

1、增值稅普通發票有9%稅率的嗎?

答:一般納稅人可以開9%普票。

2、稅務局以個人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作廢嗎?交的稅錢可以退回嗎?

答:應當可以,不過前去辦理時先給稅務聯系確認攜帶資料和作廢發票的要求。

3、請問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留抵稅額怎樣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8號)第四條規定,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

4、餐飲服務是否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不能。

5、問一下,我們公司是人力資源公司,有部分業務因為是招投標的,所以發票跟成本不同步,有部分收入是年前開的票,但是成本要在次年產生,導致年終的時候利潤虛增,要多繳所得稅,這一部分的收入要怎么賬務處理,能不能估暫估成本,如果做了暫估,匯算清繳的時候是不是最后還是要調增?

答:采購發票建議及時催討,因為存貨存在暫估核算。服務的核算沒有暫估概念哈。

6、應收賬款余額50.5元不會結清了,是否可以不轉壞賬準備,直接做費用?

答:查明原因,屬于管理上計算尾差可以計入管理費用。

7、請問運輸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的印花稅是多少?

答:運輸合同0.03%和加工承攬合同0.03%

萬一發票開錯了,怎么辦?

開具增值稅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增值稅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什么是作廢條件?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發票已跨月或不符合作廢條件,該怎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個人增值稅普票可以作廢嗎、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作廢嗎、增值稅普通發票有9%稅率的嗎、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留抵稅額怎樣處理等相關文日在上文都有詳細解答,如果大家還想免費獲取更多相關信息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更新。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