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如何做賬
答:其實計提時還是需要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沒有應交稅費核算的只是省略了計提的步驟.
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2016年5月1日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2016年5月1日之后調整到"稅金及附加"科目.
計提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繳納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應交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原因
答:稅費是負債類科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應交稅費--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企業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上述所列稅種的共性騷擾都需要先通過計算,然后再繳納這一過程.不存在著與稅務機關清算和結算的問題在計提后,未交前,就形成一項負債,所以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印花稅屬于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存在著與稅務機關清算和結算的問題.
所以企業在交納的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在交納時直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據此,企業繳納的印花稅應當計入發生應稅行為,也就是申報納稅月份的當期費用.但是,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印花稅屬于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因此不通過"應交稅金"科目核算,而是在繳納的當期直接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上文講解了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如何做賬,也告訴了大家應交印花稅不通過應交稅費核算的原因,所以現在大家應該都知道,印花稅我們就是計入稅金及附加就行了.會計學堂持續更新財會知識,歡迎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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