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沒有成立工會也要繳納工會經費嗎
對于工會經費是否繳納的問題,《工會法》第十條規定:企業、企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上級工會沒有派員指導組建工會的,企業可以拒絕繳納工會籌備金.而中華總工會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也無籌備金的制度.
2014年7月3日中華全國總工辦發〔2014〕23號文件第二條規定:工會經費收入范圍、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在關于對基層工會組織籌建期間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事項的通知中規定(總工辦發{2004}29號):對于未組建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組織的職工籌建工會組織,自籌建工作開始的下個月起,由有關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上級工會全額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
《中國工會章程》(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3年10月22日通過))三十七條規定:未成立工會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按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上級工會撥繳工會建會籌備金.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在關于對基層工會組織籌建期間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事項的通知及《中國工會章程》對籌備金的繳納雖有明確規定,但也不屬于法律法規,并沒有強制性、規范性的效力.
北京、江蘇、四川等地對籌備金的繳納都有地方性的規定,在這些有具體規定的地區遵照地方性規定,但是既然工會籌備金是籌建工會的準備,籌備金繳納也要建立在企業是否應當建立工會的基礎上,若自身并未達到建立工會的規模或條件,
企業也不愿意單獨或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則不需要繳納;若地區沒有相應的規定,僅依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在關于對基層工會組織籌建期間撥繳工會經費(籌備金)事項的通知及《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要求企業繳納沒有法律依據.

工會經費繳納從什么時候開始
工會經費一般是按季度繳納 按工資總額的2%計算繳納 繳納期間可能每個地區不一樣.
工會經費的申報期一年兩次,每年7月1日至31日和次年的3月1日至31日分別申報繳納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于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工會經費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取得的,它的來源的合法性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工會經費如何計提?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6〕56號)第四條的解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中所稱每月全部職工工資,是指按稅收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額.該數額是允許稅前扣除的工會經費的計算基數.因此,計提工會經費的基數應該是計稅工資總額,而不是實發工資總額.
2、提取工會經費時:
應提工會經費=計稅工資總額*2%
計稅工資:2006年7月1日前每人按960元計算;7月1日后每人按1600元計算.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3、上繳工會經費時:
上繳經費=應提取工會經費數*40%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4、工會支出時:(企業留存的60%部分用于平時的工會開支)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小企業沒有成立工會也要繳納工會經費嗎?會計學堂小編告訴你是這樣的,沒工會組織,要交工會籌備金,按發放工資總額的2%繳納.這樣還沒有成立工會組織有利,有工會組織的按發放工資總額的2%繳納工會經費.大家還有相關問題要了解的話可以繼續關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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