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發票公司名稱多了一個字但是稅號正確可以嗎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2、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3、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的開票規定有以下:
一、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準,并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并要求開具后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于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4、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5、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發票抬頭的相關問題
1、什么是發票的抬頭?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么是發票的抬頭呢?發票的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如單位購買,報銷,就寫單位名稱.種類分為海運提單、商業發票(抬頭是買方,即收貨人).發票的抬頭必須是實際購買方,不可以亂寫的.
2、個人抬頭的電話費發票能否稅前扣除?
1.答復
對于發票抬頭為個人名字的電話費發票不能在稅前扣除,需要做納稅調增.
2.建議
公司可以將通訊補貼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不需要職工提供發票,可以作為工資薪金支出直接稅前扣除,從而減輕公司的納稅負擔.
3.注意
并不是所有個人抬頭的發票都不允許稅前扣除,只要是符合真實性原則,與經營相關的允許稅前扣除,比如:
(1)機票、火車票;
(2)醫藥費發票;
(3)屬于職工教育經費范圍的職業資格認證費用;
(4)員工入職前的到醫療機構體檢票據等.
4.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第六條,加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管理的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2、國家稅務總局在2015年5月8日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的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文第一條的規定,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如果你對發票抬頭的填寫和使用還不清楚,那么接下來這十問十答,總有一個能幫到你!
3、發票抬頭10問10答
1、發票抬頭多字或者少字可以嗎?
如果發票抬頭寫錯或少寫了,不得涂改或再次添加文字.
2、增值稅發票抬頭可以是空白嗎?
發票填寫不全,是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合法憑證.
3、發票抬頭可以用簡稱嗎?
發票抬頭必須如實填寫購買方的完整名稱,不可以寫任何形式的簡稱,只有發票抬頭的信息完整正確才可以稅前扣除.
4、普通發票,抬頭是個人的但是稅號那欄填寫的是公司稅號,可以用嗎?
不能用來公司報銷,用以公司報銷的發票必須開具公司全名與公司社會統一信用代碼.
5、普通發票抬頭需要填全嗎?
普通發票抬頭填入公司名稱及稅號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填地址及電話號碼也可以.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 開發票必須填報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管專票還是普票).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6、進銷項發票名稱可以不一致嗎?
不可以.作為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所開的銷項發票要求必須有對應的進項發票,而且名稱必須一致.
總結起來有幾點需要注意:
1、 開票時一定按照實際商品進行開具,不得變更名稱,不能按照客戶不合理的要求開具;
2、作為商貿企業,一定保證所開具的商品有對應的進項發票,不得虛開,隨意開票;
3、商品名稱一定要選擇合適的稅收分類編碼,不得隨意選擇;
4、要按照實際金額開具發票,保證三流一致,即:發票、貨物、資金三個方面保持一致.
7、公司還未注冊,發票抬頭該如何開呢?
如果公司名稱已經核準,可以使用該名稱進行開具發票.公司執照下來之前,產生的費用可以走開辦費,發票抬頭寫法人代表個人的名字.如果商家能夠先開具欠票收據,等執照下來之后再補開正規發票也可以.如果被稅務局認為不合理即使入賬也不可以抵所得,財務需要做調出處理.
8、餐飲發票抬頭開錯一個字,已經跨月還能怎么補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上面這種發票不能使用,需要讓開具方重新開.
9、企業公賬收到個人賬戶打進來的款項,但開票要開公司名稱,這樣合法嗎?
開具發票的抬頭應是實際購買方,如果想要開具公司抬頭的發票,為了避免發票流、資金流、業務流不一致的情況,可以將個人賬戶的款項退回,由對方單位匯款;如果這樣不好操作的話,建議通過現金收款.
10、員工出差的飛機票發票抬頭是個人能報銷嗎?
1)出差的,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報銷,行程單抬頭是個人,發票應該是公司;
2)非出差的,可并入工資總額中,隨工資報個稅.
結合上文內容,關于"餐飲發票公司名稱多了一個字但是稅號正確可以嗎"的問題我們已經知道答案是否定的了,同時會計學堂小編還為大家整理了發票抬頭相關的一些問答,財務人員務必了解清楚,在工作中就可以避免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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