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認證中有作廢發票嗎
對方作廢了,你已抵扣的話,肯定已經跨月了
如果雙方是合法交易,那么由你申請紅字發票,交給對方重開發票,如果已失聯,那只能是自己在申報系統中作進項稅轉出.
如果發現作廢了是你自己發現的話,并且還在稅期以內,并且你司的進項能夠承擔得起這個轉出的稅費的話,那么直接在這個月的申報中轉出.如果進項不足以承擔的話,你可以博一博,在這個月拿多點進項回來,在下個月再轉出,此點是在稅局未發現之前.
如果是稅局通知你的話,那么只能碰運氣了,在稅期內,稅局肯定要求你馬上轉出的,無論你進項夠不夠.如果稅期外,稅局又要求你馬上轉出補稅的話,那只能按稅局的方法去處理了.
點了作廢別人認證后的發票怎么處理?
不是當月的要等稅款退下來,下個月才能去重開.另外還要出個情況說明.他們都認證了,國稅查也會查到你們都作廢了,還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
估計也要罰款.首先你要讓對方開紅字發票,把原發票作進項稅轉出,并且要對原先做好的憑證用紅字沖掉.你拿著對方的紅字發票和通知單再去重開就可以啦!所以,對于已認證的那張發票要對方單位所在稅務局開具紅字發票通知書,然后你根據通知單開一張紅字發票帶上已作廢的發票去重新開老,當月的很容易搞定!

對方已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何作廢?
讓對方去稅務局做處理,做進項稅轉出,并將發票退還給你們,必須這樣做,否則你們過不了關.
以后作廢發票,要等發票各聯收齊后再在系統當中作廢,否則就容易產生比較為難的情況.
答案補充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中有關規定如下: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第十五條 《申請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購買方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申請單》應加蓋一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
第十六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 《通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送交銷售方留存;第三聯由購買方留存.
答案補充《通知單》應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通知單》應按月依次裝訂成冊,并比照專用發票保管規定管理.
第十八條 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屬于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第十九條 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紅字專用發票應與《通知單》一一對應.
第二十條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這樣,你開具紅字發票后,再給對方開具正確的發票即可.
發現認證中有作廢發票嗎?對方作廢了,你已抵扣的話,肯定已經跨月了,如果雙方是合法交易,那么由你申請紅字發票,交給對方重開發票,如果已失聯,那只能是自己在申報系統中作進項稅轉出.更多發票認證問題請繼續關注會計學堂小編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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